公告详情
根据满洲里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相关规定,为加强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和素质,现急需引进一批学术高、业务精、技能强的优秀青年人才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计划引进人才6名。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相关基本能力;
5.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人才;
6.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所取得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前;
8.具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满洲里市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mzlxyrsc@***
报名咨询电话:0470-6242056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附件2:《2024年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100KB以下)。在报名期限内发送到邮箱(mzlxyrsc@***),发送报名信息时请点击已读回执,确认报名信息发送成功。
5.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审核不予以通过。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要求,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
6.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打包(姓名+报考岗位)上传:
(1)《2024年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和毕业证书(标注本人姓名和证件相关内容翻译名称);
(4)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材料;
(5)《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
(6)应聘人员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佐证材料;
(8)回避承诺书。
7.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如不按要求报名视为无效。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个人原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初审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审核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同时通知报名人员。
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人岗相适评估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由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本人,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及时联系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人员须持《2024年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岗相适评估,凡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评估的取消评估资格。
(四)人岗相适评估
坚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人岗相适评估。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1.评估方式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立专家评估组对引进人才进行评估,专家评估组至少由7名相关专家组成,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专家不超过专家评估组人数的1/3。人岗相适评估主要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
2.评估内容
评估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课堂教学、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素养。在试讲、面试过程中,根据所需岗位的胜任特征要求,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并根据应聘人员课程讲授水平、回答的准确率、完整性、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对其作出评价。
3.评估方法
评估包括试讲、面试两部分。
(1)试讲:备课20分钟后进行专业知识能力水平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课堂教学技能、实践操作技能。
(2)面试:试讲结束后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从业的综合素质。
试讲和面试成绩共计100分,试讲成绩70分,面试成绩30分。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计算出参加测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每一个岗位都按报考人员试讲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设立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80分的,不能入闱。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入闱人选。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递补。
(五)资格复审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话通知通过人岗相适评估的拟引进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审材料及本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经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或者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满洲里市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包括无违法违纪、无犯罪记录证明)、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在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的,经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并做出结论后,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提交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引进通知,用人单位为引进人员办理引进手续。
(三)试用期及服务期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引进人员在满洲里市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并追缴回相应补贴资金。
六、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并签订《回避承诺书》。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引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人才引进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单位对引才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纪委办公室、评估考核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三)人才引进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对违反引才工作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引才工作有关规定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组织处理等,直至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470-6242056
监督举报电话:0470-6241151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本公告由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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